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清融港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乡村振兴文旅度假项目(施工) 已由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闽发改备[2025]A060459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清融港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福清融港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万唯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新厝镇棉亭村棉亭洋;
2.2.工程建设规模:占地面积71866.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21634平方米,年接待游客50万人次,建设温泉中心、会议中心、研学基地、农业种植园区、酒店、设置标准客房208间,新建公园等附属配套设施,购置安装相关附属设备。主要建筑面积:621634平方米,新增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乡村振兴文旅度假项目年接待游客50万人次。。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清融港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乡村振兴文旅度假项目,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工程规模达到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建筑群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的大型工程标准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621634平方米,根据闽建筑【2017】39号文规定,可以设置一项企业的类似业绩(指标不超过两项)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可以另外设置一项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的类似业绩(指标不超过一项)和一项企业的类似业绩(指标不超过两项)作为投标人加分条件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285000000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095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根据闽建筑办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3)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 年 12 月 3 日 08时 00 分 00 秒至2025 年 12月 9日17时00分00 秒到 福州万唯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地址:福清市音西街道美林南216号) 采取记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每份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00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银行保函形式;或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或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5年 12 月 24 日 09 时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到 福清福万唯阳光平台本项目开标室(地址:福清市音西街道美林南216号)携带授权委托书 递交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福州国资电子交易平台www.fzgzjy.com(http://www.fqfwwjy.cn)、福清福万唯阳光平台(http://www.fqfwwjy.cn)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融港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新厝镇棉亭村棉亭洋 ,邮编: 350300
电子邮箱: /
电话: 小黄 ,传真: /
联系人: 13605955256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万唯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福清市音西街道美林南216号,
邮编:3503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522013,18350161859,传真:/
联系人:陈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福清融港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新厝镇棉亭村棉亭洋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名称: 福清福万唯阳光平台
网址:http://www.fqfwwjy.cn)